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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湖南宇文华发来其与他人合著的近两万言长文,散人对文中观点及分析基本认可。

故不做妄议,仅更正几处错别字,把原文转载于自己网站,并公之于微信亲友圈。

但是, 散人认为:

1、单纯指望调整行政区划来谋求振兴经济并不可取,它虽然能起到整合优化的作用,但是并没有实质性的创新,而且调整区划会产生不可见的成本和内耗。

2、大陆和台湾双向移民,以求稀释并最终消融台独分子及其氛围,这是有必要的。但是,完全以利益让渡来吸引台湾移民似乎也不妥,虽然说“小人喻于利,君子喻于义”,然而,中央政府娇惯香港二十多年,却导致现在不得不动用港版国安法的结果,这个前车之鉴说明必须恩威兼施,单独施恩无法感化他们。为了收回台湾而对台湾民众进行无底线的利益输送和收买也是不可取的,首先要考虑到大陆民众的“公平性”感受,其次,台湾收回以后,这些“收买政策”是继续有效还是废除呢?如果继续有效则有失公平,如果取消则有失信用。

3、我对“人大代表的跨地区交流机制”也不认可。人大代表本来就是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的代言人(包括利益代言),其之所以能作为该地区或行业的代言,正因为其身在此地区此行业,了解此地区和此行业民众的诉求,所以能提出相应的提案,并对本地区本行业负责,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中央政府有所制约。人大代表是由下向上选举,而不是政府官员那样由上向下任命。如果人大代表也跨地区交流,那就回失去对本地区本行业的了解。

4、关于“对八个民主党派进行合并”我也不认可。中国的八大民主党派是在近代历史发展中(尤其是民国时期)自然形成的,基本都是早于新中国成立的历史,并不能像政府部门那样可以随意进行裁撤或合并。


5、关于加强党的领导这六方面的事,我想中央肯定也在做,党的领导需要加强是无疑的,但是也要发挥党外人士的才干和积极性,避免再次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历史错误。


钱塘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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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宇文华、陈鹫 合著原文

 

论统一台湾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宇文华 

 

 

钱塘散人说明:

    3 月 7 日晚上,宇文华打来电话,就此文内容和我聊了两小时三十六分钟!

    据宇文华电话中的意思,此类战略性文章涉及未来内容,也不适合公开发表。

    故按例删除宇文华原文内容,仅保留我的前言及此文题目,作为此事之记录。